马克思是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23]

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队伍里,多数人是不怀疑马克思是辩证唯物主义者的,但由于马克思没有集中地系统地阐明过他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我们在解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时,又较多地引证恩格斯、列宁的话,很少引证马克思的话,于是马克思是不是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对有些人就成为一个问题。特别是近年来,由于种种因素,我国对此持怀疑态度,甚至是否定态度的也不乏其人。这个问题涉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涉及党的思想路线,澄清一下这个问题也许是必要的。这里不拟系统地详尽地介绍马克思的全部哲学观点,只就与这个问题有关的主要争论之点谈谈个人意见。

一、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道路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也是它的三个组成部分的创始人。现在问题的焦点是:辩证唯物主义是不是马克思的哲学?前面已提到,有的观点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是唯物史观,或实践唯物主义,甚至认为是实践本体论或实践一元论。我们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道路是复杂而曲折的,笼统地讲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不很确切。下面我们就来考察一下他们的哲学道路。

1.马克思和恩格斯青年时期哲学思想的转变和唯物史观的创立

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哲学思想所走过的道路基本上是一致的。他们的起点都是黑格尔哲学,确切地说,是激进的青年黑格尔派。马克思在大学期间是青年黑格尔派组织“博士俱乐部”的核心成员,恩格斯在马克思毕业后来到柏林大学旁听,积极参加了“博士俱乐部”的活动。后来他们都受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影响,一度成为费尔巴哈的信徒,哲学思想也从唯心主义转向了唯物主义。他们曾于1843年年底和1844年夏两次会面,这时他们都已成为唯物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自此以后,正如列宁所说,“这两位朋友的毕生工作,就成了他们的共同事业”[24]。由于以布鲁诺·鲍威尔为首的青年黑格尔派已经堕落成政治保守主义,他们在第二次会面后决定共同撰写《神圣家族》,批判青年黑格尔派并阐明自己的观点。后来,他们又共同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在这一过程中,共同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和恩格斯并非在一本包含了三个组成部分的书中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其实际过程大致是:在1844年以前他们已分别转向了唯物主义和共产主义,但并未形成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和共产主义。标志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的最初出现的著作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简称《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简称《形态》),而《共产党宣言》则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从而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系统表述。但这时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科学体系,只是唯物史观,而其世界观的体系是19世纪70年代主要由恩格斯创立的,至于政治经济学的科学体系是19世纪五六十年代主要由马克思创立的。只有写于19世纪70年代的《反杜林论》才第一次以一本书的形式完整地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体系及其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下面专门谈一下唯物史观的创立。

马克思和恩格斯政治上的起点是激进的民主主义,哲学上的起点是青年黑格尔派。1842年以后,受工人运动思想潮流以及他们自己的实践活动的影响,他们的政治立场和哲学观点逐渐向共产主义和唯物主义转变。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表明,他已经是一个共产主义者和唯物主义者,但当时他的共产主义还是人道主义的共产主义,即用人的本质的异化和复归作为共产主义的根据,他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25]他当时还停留在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即自然唯物主义阶段,没有把唯物主义延伸到人类社会领域,没有创立唯物史观。但是,马克思的异化理论虽然属于人道主义或人本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历史是人的本质的异化和复归)范畴,但他已突破费尔巴哈的理性本质论而主张劳动本质论或实践本质论,从而突破了费尔巴哈的理性异化论而提出了劳动异化论,这就引导他从人的经济活动、经济关系、阶级关系去挖掘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发现了人类社会的客观矛盾和发展规律,发现了人类社会历史也是一个自然过程,从而创立了唯物史观。这一进程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已初见端倪,二人合写的《神圣家族》批判了青年黑格尔派的思辨的唯心主义,增强了他们运用唯物主义原则来研究人类社会的自觉性,《提纲》着重批判了费尔巴哈的抽象人性论和直观唯物主义,阐明了实践的主观能动作用和人类社会的实践本质,《形态》重点批判了费尔巴哈不了解实践的重要意义,未能把唯物主义贯彻到人类社会领域,提出了唯物史观的系统理论。

《形态》第一章“费尔巴哈”(后来恩格斯又对此章标题加了一个说明,使之成为“费尔巴哈唯物主义观点和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的主题就是批判唯心史观和论证唯物史观。马克思和恩格斯从人道主义历史观或唯心史观到唯物史观的突破口在于从劳动或实践入手发现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然后他们以此为基础解释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结构及其运动规律,提出了唯物史观的主要观点。马克思在《提纲》一开头就指出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26]在《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多次用类似的语言批评费尔巴哈的这一缺点,如他们指出:“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27]又说:“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28]这些引文都是脍炙人口并引起过一些误解的论断。有的人认为,这些论断说明马克思(不提恩格斯,似乎恩格斯不是《形态》的作者之一)把现实(世界)理解为实践;有的人认为,马克思把实践看成整个宇宙(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这些看法,如果死抠文字,并非毫无根据;如果把他们的论述联系起来理解,这些论断不过是说,人类的劳动或实践活动已经大大改变了地球的面貌,今天地球的现状是人类世世代代从事实践活动的产物。因此,第一,现存的感性世界不是整个宇宙,只是地球;第二,地球上也还有人类实践没有触及过的地方;第三,经过实践改造过的东西打上了人的实践和主体性的烙印,仍然具有客观性,“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会保持着”[29]。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些论断引申出实践本体论完全是一种误解。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人类的实践活动中最根本的是改造自然以取得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生产劳动是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的第一步,“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而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Verkehr]为前提的。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30]。“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31]他们提出了与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几种所有制形式:部落所有制、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包括奴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后来,关于所有制演变的具体形式,他们的观点有些改变,但关于这种演变的内在原因,他们的基本观点已经形成了,那就是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运动。他们说:“按照我们的观点,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32]一个社会的生产都是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这些不同的条件,起初是自主活动的条件,后来却变成了它的桎梏,它们在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构成一个有联系的交往形式的序列,交往形式的联系就在于: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新的交往形式又会成为桎梏,然后又为别的交往形式所代替”[33]。他们认为整个人类社会都建立在生产活动的基础上。“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34]“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35]他们从这种理论中引申出通过革命消灭旧的社会制度、消灭阶级、实现共产主义的结论。

在《形态》中还没有“唯物史观”这个现成的名词,但已有“唯心史观”这个名词,他们指出自己的“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36]。他们批评说:“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37]后来马克思在1859年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用相当于汉语八百多字的篇幅表达了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这些观点在《形态》中差不多都提到了。马克思本人也明确表示《形态》是“共同阐明我们的见解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实际上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38]。以上叙述可以充分说明,在《提纲》与《形态》中唯物史观形成了,马克思主义诞生了,这是人类思想史上一次伟大的革命。

2.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思想的基本特点

唯物史观的形成之所以是一场革命,就是因为它与以前的哲学相比,确切地说,与以前的历史观相比,有着根本的区别,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或唯物史观的基本特点是什么的问题。近年来,我国理论界对这个问题争论颇大。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点谈得最多的是它的实践性。人们引证了马克思的大量言论,其中特别突出的是马克思的名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39]无疑,这里的哲学家们不仅指当时的各家各派的哲学家,而且指过去的一切哲学家。我们知道,哲学是在人类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产生的,产生以后对实践也产生了反作用,即改变世界的作用,但过去的哲学家们都是轻视、脱离实践的,哲学历来只是书斋和学院里的东西,人们从来不知道哲学的实践意义,从来不把哲学自觉地用来指导自己的实践活动。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他所推崇的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也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而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却把实践活动抽象化了,仍然不理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即不理解改变现实世界的实践活动。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自称为“实践的唯物主义者”,以区别于脱离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当然,他们的哲学也可称为“实践的唯物主义”,以区别于纯理论的唯物主义,即旧唯物主义。显然,实践性确实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的基本特点之一。

哲学的实践性具体体现在哪里呢?或者说,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它充当什么角色呢?方法,或曰思想方法,即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这一点从马克思对辩证法的论述中可以明显地看出来。大家知道,Dialectics译为辩证法是不很确切的,它首先是一种哲学理论,然后才是方法,但马克思在谈到辩证法时一般指的都是辩证方法,例如在《哲学的贫困》中他专门谈了方法,即辩证方法问题,后来在《资本论》第一卷1872年第二版跋中又专门谈了作为方法的辩证法。恩格斯多次强调哲学不是教条而是方法或行动的指南,例如他说:“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40]

毫无疑问,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异于其他哲学的根本特点之一,但是任何真理都有一定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就会走向自己的反面。不能把强调哲学的实践性夸大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只关心和研究实践所及的范围,不承认或不研究实践以外的东西,认为实践所不及的领域是离开人的不可能认知的领域。其实,人的实践是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怎能把人限制在过去达到了的领域呢?实践所及的领域毕竟是有限的,人的历史就是不断超越过去和现在的领域进入尚未认识和改造过的领域的过程。

哲学是方法,但不能认为哲学只是方法,而不是理论。哲学首先是理论,然后才是方法。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许多地方也把他们的哲学称为世界观、历史观、观点、理论。正如我们在前面指出的,方法来源于知识、原则、理论。方法是由知识转化而来的。

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点之一,但不是唯一的特点,也不是首要的特点。现在流行的提法是: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这是不确切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的实践不是无条件的实践,不是盲目的实践,而是有科学思想指导的实践,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特点应该是它的科学性,它的实践性必须以其科学性为前提。是否是科学,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要明确的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哲学史上首先把历史观变成了科学(唯物史观),后来又共同把世界观变成了科学(辩证唯物主义)。过去的哲学家也都作过这种努力,但都没有成功,马克思和恩格斯成功了,哲学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哲学的科学或科学的哲学。

首先是科学性,其次是实践性,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根本的特点,其他一切特点,如客观性、普遍性、系统性、历史性、主体性、阶级性、战斗性或曰批判性、革命性,都可以从这两个特点引申出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了这两个基本特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特点是它的科学性,这一观点在唯物史观的形成过程中表现得十分明显。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多次谈到他们的历史观与过去的对立就在于他们在人类社会历史领域贯彻了唯物主义原则,即坚持了历史观的客观性或科学性,例如,他们说:“德国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人间升到天国。这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甚至人们头脑中的模糊幻象也是他们的可以通过经验来确认的、与物质前提相联系的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因此,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以及与它们相适应的意识形式便不再保留独立性的外观了。它们没有历史,没有发展,而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41]“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相机中一样是倒立呈像的,那么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正如物体在视网膜上的倒影是直接从人们生活的生理过程中产生的一样。”[42]而过去的思想家们的历史观都是唯心主义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迄今为止的一切历史观不是完全忽视了历史的这一现实基础,就是把它仅仅看成与历史过程没有任何联系的附带因素。因此,历史总是遵照在它之外的某种尺度来编写的;现实的生活生产被看成是某种非历史的东西,而历史的东西则被看成是某种脱离日常生活的东西,某种处于世界之外和超乎世界之上的东西。这样,就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了,因而造成了自然界和历史之间的对立。因此,这种历史观只能在历史上看到政治历史事件,看到宗教的和一般理论的斗争,而且在每次描述某一历史时代的时候,它都不得不赞同这一时代的幻想。例如,某一时代想象自己是由纯粹‘政治的’或‘宗教的’动因所决定的。”[43]他们往往把人类社会史归结为政治史或宗教史。甚至像费尔巴哈这样的伟大的唯物主义者,尽管在自然观上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在历史观上也仍然陷入了唯心主义的窠臼。后来恩格斯把费尔巴哈的哲学称作下半截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和上半截的唯心主义(历史观)。这就是说,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是不彻底的,没有贯彻到人类社会历史领域。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大量论述可以看出,历史观的首要问题,他们的历史观与以往历史观的根本不同就在于是否贯彻了唯物主义原则,是否具有科学性,然后才谈得上他们的历史观的实践意义。从下面一段话可以看出,他们是从唯物史观理论引申出唯物史观的革命结论来的。他们指出,他们的历史观就是“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当然也能够完整地描述事物(因而也能够描述事物的这些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由此还可得出下述结论: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通过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幽灵’、‘怪影’、‘怪想’等等来消灭的,而只有通过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历史的动力以及宗教、哲学和任何其他理论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44]这就是说,唯物史观的实践性有赖于它的科学性。他们正是以唯物史观的科学理论为指导才得出科学社会主义的结论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首要的基本的特点,它同空想社会主义相区别的首要的基本的特点不是实践性,而是科学性,虽然实践性也是它的极其重要的基本特点。它被称为科学社会主义,是非常确切的。

3.马克思和恩格斯中老年时期辩证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形成

哲学的核心部分是世界观,即对世界整体的总的看法,亦称宇宙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青年时期思想转变的过程中无疑包含了世界观的转变,即1842年后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的转变,其中费尔巴哈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他们对唯物主义世界观的肯定和对唯心主义世界观的批判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都是很明显的。他们在谈论劳动、实践的重要作用时往往指出实践必须以外部世界的客观存在为前提,例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45]他们在谈到生产劳动是今日地球变化的“基础”时指出:“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会保持着。”[46]何谓“优先地位”?即它的存在仍然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虽然它的面貌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实践必须以客观存在的现实世界为前提。那么,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主义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有什么不同呢?

应该指出,这两种唯物主义并非完全不同,它们在承认外部世界的客观存在和主观反映客观这两点上是共同的,这是一般唯物主义的观点。马克思和恩格斯着重批判费尔巴哈的主要是他不了解实践改造地球的作用和人类社会历史的客观存在。这种区别我们在前面已作了比较充分的说明。然而,实践以前,或实践以外的世界是怎么样的,即人类社会以前或人类社会以外的自然界是怎么样的,当时还未进入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视野之中,但这并不是说他们的世界观是机械唯物主义的。由于他们曾经信奉黑格尔哲学,后来虽然批判过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却一直坚持辩证法,可以断言他们创立马克思主义之后,其世界观已经是辩证唯物主义了,但这种辩证唯物主义还是潜在的或自发的,自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理论体系还没有形成。因此,创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科学体系便成为他们的理论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历史任务。他们之间出现了一种自然分工,马克思把精力和时间放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上,恩格斯把精力和时间放在世界观和自然观的研究上。从恩格斯的许多论述可以看出,促使他下决心着手进行这项工作的是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的出版。恩格斯特别强调19世纪中期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19世纪30年代末细胞的发现、40年代初的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的发现和50年代生物进化论的提出对于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重要意义,指出:“由于这三大发现和自然科学的其他巨大进步,我们现在不仅能够说明自然界中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而且总的说来也能说明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了,这样,我们就能够依靠经验自然科学本身所提供的事实,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47]正是在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出版后不久,恩格斯开始了对自然辩证法的研究。1873年5月30日恩格斯向马克思告知他的自然辩证法研究提纲,马克思第二天回信表示“非常高兴”。他还把信给化学家肖莱马看了,肖莱马在信旁批了许多赞赏的话。恩格斯的这项工作虽曾一度由于写作《反杜林论》而中断,但实际上《反杜林论》的写作不但使用了他研究自然辩证法的成果,而且对这些成果从世界观的角度作了概括。若干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本观点都是《反杜林论》首创的。《反杜林论》诚然是一本捍卫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论战性著作,也是一本创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系统著作。恩格斯在完成了《反杜林论》的写作后又继续从事自然辩证法的研究,时写时辍,没有最终完成,后来出版的《自然辩证法》是后人将恩格斯所写的有关自然辩证法的文章、提纲和笔记编纂而成的。有许多迹象可以说明,他研究自然辩证法决不只是为了建立自然哲学,而是为了建立科学的世界观,实际上,所谓的自然界往往包括人类社会,因为人类社会存在于自然界之中,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决不是存在于自然界之外,与自然界并列的。恩格斯建立科学世界观的工作虽然常常中断,但未曾终止。1888年出版的《费尔巴哈论》中的“哲学基本问题”理论就具有明显的世界观内容。

现在我们可以概括一下究竟有哪些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是恩格斯提出来的:《反杜林论》提出了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时间与空间是物质存在的形式、运动是物质存在的方式等世界观原理;《反杜林论》哲学篇的最后两章实际上已经论述了辩证法三个主要规律,后来(1879)在《自然辩证法》中才明确提出辩证法的规律实质上可归结为质量互变、对立统一和否定之否定三个规律,并提到了其他一些辩证法规律,即辩证法范畴;《费尔巴哈论》提出了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只要把苏联哲学家后来制定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体系同这几本书对比一下,就可以明显看出,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差不多都是恩格斯提出来的。从这些情况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中的世界观和认识论部分已由恩格斯补上了。而这个工作是得到马克思的支持和赞同的。恩格斯有三本书涉及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除《费尔巴哈论》写作于马克思逝世之后,《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的写作情况都为马克思所熟悉和称道。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三个版本的序言中说:“本书所阐述的世界观,绝大部分是由马克思确立和阐发的,而只有极小的部分是属于我的,所以,我的这部著作不可能在他不了解的情况下完成,这在我们相互之间是不言而喻的。在付印之前,我曾把全部原稿念给他听,而且经济学那一编的第十章(《〈批判史〉论述》)就是由马克思写的,只是由于外部的原因,我才不得不很遗憾地把它稍加缩短。在各种专业上互相帮助,这早就成了我们的习惯。”[48]关于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前面谈到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通信足以证明马克思的态度。不顾这些事实,硬要否定马克思对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赞同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二、马克思是否承认现实世界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性

我们先谈一下1848年以后的情况,因为在这个时期中马克思是不是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争论不大。在此时期,马克思直接谈到自然界、世界的言论确实不多,他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多从他的历史观中透露出来。马克思在谈到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时说,“在那里我说明了我的方法的唯物主义基础”[49]。在这个序言中,他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50]用后来的话说,就是:社会存在、生产关系不依存于人的意志、意识,是第一性的,而人的意志、意识是社会存在、生产关系的反映,是第二性的,这无疑是唯物主义观点。马克思在直接谈到自然界时虽然没有直接提出这种唯物主义命题,但他的唯物主义思想还是很明显的。他在《资本论》中谈到劳动对象时区别了一般劳动对象、天然存在的劳动对象和原料。一般劳动对象就是土地(包括河流与海洋),它是人类的衣食之源。天然存在的劳动对象是通过劳动同土地脱离直接联系的、没有经过加工的东西,例如捕获的鱼、猎获的兽、采集的野果、从原始森林中砍下的树。原料则是经过加工、已改变原始状态的东西,如洗过的煤、经过整理的木材等。[51]显然可见,前二者与人无关,而原料中则包含着一定成分的人的因素。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语言来讲,原料是人化自然物,而前二者是非人化自然物。但不管是人化自然,还是非人化自然,它们的存在都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

1848年前,马克思是否已成为唯物主义者,何时成为唯物主义者?人们的意见分歧比较大,特别涉及《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确,马克思的某些话仅从字面上理解,分歧是无法解决的,但综合起来研究,应该说,自从他离开黑格尔而转向费尔巴哈以来,即1843年以来,他就日益倾向于唯物主义了,即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来说,由于马克思还没有完全过渡到辩证唯物主义,其中难免有费尔巴哈的思想,甚至有黑格尔思想的残余,更有不少不确切之处。例如他说:“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本主义既有别于唯心主义,也有别于唯物主义,同时是把它们二者统一起来的真理。”[52]这表明马克思是完全同意费尔巴哈的,也沿袭了费尔巴哈的一些提法,我们显然不能据此断定马克思主张超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上的第二条路线。他甚至有这样的论断,“从理论领域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53]。这不是**裸的主观唯心主义吗?但是,联系上下文研究,可以看出,他并不否认自然界的客观实在性,而不过是在说明世界中的事事物物是人的认识、欣赏、生活和实践中不可缺少的因素而已,紧接着他说,“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他还认为地球的诞生和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描述这一过程的自然发生说是对创世说的唯一实际的驳斥。在他看来,在自然界之外去寻找自然界的来源就是错误的,这种问题实际上是把自然界抽象掉了。

马克思在《神圣家族》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完成了向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过渡。这里没有必要详细引证这些材料,我只想着重分析一下一句为人们所熟知的话:“无形体的实体也像无形体的物体一样,是一个矛盾。物体、存在、实体是同一种实在的观念。决不可以把思维同那思维着的物质分开。物质是一切变化的主体。”[54]这话见《神圣家族》第六章第三节,这一节是马克思执笔的。实体概念是受到实证主义猛烈攻击的概念,他们认为实体就是某种不变的最后的东西,是根本不存在的,辩证唯物主义也不承认不变的最后的东西,但认为属性和关系不能不有它们的载体,这就是物质。仅仅承认属性和关系的客观实在性是不够的,必须承认属性和关系的载体的客观实在性才是真正的唯物主义。马克思这里所说的“主体”不是认识的主体,而是属性、关系、运动、时空的载体,即物质实体,这就同实证主义和唯心主义划清了界限。

三、马克思是否承认客观辩证法、自然辩证法

按理,只要承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承认它的客观规律性,作为世界观的辩证法和作为自然观的辩证法就是不能否认的,因为作为科学的辩证法不过是客观规律的反映而已。事实上,作为自然辩证法这一科学的创始人,恩格斯对自然辩证法的存在当然是没有疑义的,他明确说过:“所谓的客观辩证法是在整个自然界中起支配作用的,而所谓的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在自然界中到处发生作用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55]

没有发现马克思直接肯定或否定自然辩证法的材料。1873年5月30日恩格斯写信给马克思,说他“脑子里忽对自然科学发生了下面的辩证的东西”[56],紧接着就谈到了他关于几种运动形式的看法,这时恩格斯已着手研究自然辩证法。第二天马克思回信说,这封信“对我很有启迪。然我在对这事件没有加以深思,同时并就商于‘权威’之时,不敢下判断”[57]。但是,当恩格斯中断他的自然辩证法研究,从事批判杜林的时候,他大量运用了他研究自然辩证法的成果,写出《反杜林论》,而在这本书付印之前,全部原稿马克思都读过,马克思是完全同意这本书的基本观点的。恩格斯还指出:“本书所阐述的世界观,绝大部分是由马克思确立和阐发的,而只有极小的部分是属于我的。”[58]可见,马克思对恩格斯关于自然辩证法的思想是完全同意的。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专门谈论了他的方法。他摘录了俄国评论家考夫曼对他的方法的如实介绍后说:“他所描述的不正是辩证方法吗?”接着又说:“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他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9]这就是说,马克思的辩证方法不仅是头脑中的东西,更不是独立的主体和创造主,它首先是客观的东西,然后才反映到头脑中。从马克思所摘录并认可的大段话来看,它就是客观的辩证的规律,其中有这样的话:“马克思竭力去做的只是一件事:通过准确的科学研究来证明社会关系的一定秩序的必然性,同时尽可能完善地指出那些作为他的出发点和根据的事实。……马克思把社会运动看作受一定规律支配的自然史过程,这些规律不仅不以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为转移,反而决定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60]马克思谈到他和黑格尔的对立时,实际谈的是社会规律,但他是一般地谈的,其中无疑包括自然规律。无论如何,说马克思否认客观辩证法(包括自然辩证法),是难于成立的。恩格斯说:“马克思和我,可以说是把自觉的辩证法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出来并用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唯一的人。”[61]这是符合事实的。

四、在马克思那里,辩证法只是方法,还是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

有人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但不是反映论,把实践唯物主义和反映论对立起来。当然,实践唯物主义不等于反映论,但是,它包含而不是排斥反映论原则,这可以从马克思和恩格斯谈到实践唯物主义的地方看出。

他们曾用“实践的唯物主义者”来称呼自己:“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62]与此相反,费尔巴哈对感性世界的理解仅仅局限于对这一世界的单纯的直观。“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63]这就是说,这个世界是经过人类实践改造过的、打上了人类烙印的,实际上就是《手稿》谈到的“人化了的自然”。这也是对《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的最好的注脚,其中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这话从字面上看确乎不像唯物主义,倒像一种实践唯心主义。认识的唯心主义把世界等同于认识、经验,实践的唯心主义把世界等同于实践,但联系马克思当时的其他言论来看,这不过是说,现实世界中已包含了很多人的因素,主体与客体、人与现实世界不是像直观唯物主义所想象的那样截然分开的,而是通过认识和实践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但是,这是不是说,世界就不再是客观存在的,而是依存于主体的意识呢?主体与客体不可分了呢?否,不管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人化自然还是非人化自然,其存在和发展规律均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这已在前面多次谈到了。

那么,实践唯物主义是否否认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呢?否,相反,它主张如实地反映客观世界。就在谈到实践唯物主义的下一页,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只要这样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可以十分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64]这就是说,认识应该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主观应该与客观一致。当然,一致不可能是绝对的,认识中不可能不包含一些主观的成分,但科学的任务就在于尽可能把主观成分排除出去,使认识尽可能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

用什么作为标准来衡量、检验认识与对象是否一致、有多大程度的一致呢?对此马克思有明确回答:“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gegenstndliche]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65]只有承认反映论原则,才谈得上用什么作为标准来检验反映的真理性问题,怎么能说实践唯物主义不承认反映论原则呢?

显然,实践的唯物主义就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以实践为基础的反映论,或称能动的反映论。

马克思从一个革命民主主义者转变为一个共产主义者的过程就是他从一个黑格尔主义者转变为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和历史唯物主义者的过程,从他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那天起,他就是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和历史唯物主义者,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指出:“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实践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这条路线就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就是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是经过长期正面和反面的实践经验检验和证明了的,如果不承认反映论原则,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就很难成立,或者说,它也就不能称作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了。

[1] 选自黄楠森:《〈哲学笔记〉与辩证法》,27页,北京,北京出版社,1984。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6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斯密斯英译本,98页,1956。

[4] 《列宁选集》第4卷,4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3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2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23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53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 同上书,65页。

[10] 同上书,181页。

[11] 同上书,545~546页。

[12] 《狄慈根哲学著作选集》,109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78。

[13] 同上书,149页。

[14] 同上书,347页。

[15] 同上书,341页。

[16] 黑格尔:《小逻辑》,41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17] 黑格尔:《小逻辑》,42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18] 从手稿上看,这条总结写在第七条之后,是前七条的总结,这证明前七条是他写作十六条过程中的一个主要段落。但是,由于后九条不过是前七条的发挥和补充,我们不妨把它看作十六条的总结。

[19] 黑格尔:《小逻辑》,17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2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18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2] 同上书,484页。

[23] 选自黄楠森:《哲学的科学之路》,122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24] 《列宁选集》第1卷,8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2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7] 同上书,76页。

[28] 同上书,77页。

[29] 同上书,77页。

[30] 同上书,68页。

[31] 同上书,68页。

[3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1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3] 同上书,123~124页。

[34] 同上书,71页。

[35] 同上书,72页。

[36] 同上书,92页。

[37] 同上书,78页。

[3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3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742~7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2] 同上书,72页。

[43] 同上书,93页。

[4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9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5] 同上书,42页。

[4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24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4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1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0] 同上书,32页。

[51]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202~20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2]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12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16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5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31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6] 《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第4卷,459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58。

[57] 同上书,459页。

[5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4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11~112、1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0] 同上书,110页。

[6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4] 同上书,76页。

[65] 同上书,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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